“十三五”以来,吉林省通过强化目标考核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、优化监管服务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等举措,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,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吉林省“十三五”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任务。
今年以来,吉林省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的同时,持续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,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。
积极推动碳市场建设。组织113家重点排放单位完成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,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完成了对64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核查、复核工作,完成了48家发电行业企业碳排放配额预分配,推动发电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。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制吉林省应对气候变化“十四五”规划,从科学构建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体系、任务体系、保障体系等方面,统筹谋划“十四五”应对气候变化工作。
明确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。按照吉林省政府《关于下达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》要求,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纳入2021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。
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重要基础工作。组织完成了2019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和2020年度省级低碳试点示范项目结题验收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碳市场建设培训,对全省113家重点排放单位约140人进行了培训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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